盐湖区城乡居民慢性病申报、直报工作可以在我院办理啦!
申报条件
需申报人员尽快持个人社保卡或身份证,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近两年的住院病历和相关辅助检查诊断报告,到我院医保科登记。
慢性病的分类及病种
慢性病分为普通慢性病、特定病和门诊大病三大类(45种)。
普通慢性病有28种:高血压病3级(或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)、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、风湿性心脏病、肺源性心脏病、慢性心功能衰竭、糖尿病合并心脏病、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、糖尿病合并肾病、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、脑血管后遗症致神经功能损伤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慢性病毒性肝炎(中度或重度)、甲状腺功能低下、癫痫、类风湿性关节炎(严重肢体功能障碍)、重症肌无力、慢性溃疡性结肠炎、重症精神病、特发性紫癜、白癜风、银屑病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、支气管哮喘、脉管炎、慢性化脓性骨髓炎、股骨头坏死、强直性脊柱炎、膝关节骨性关节炎(严重肢体功能障碍)。
特定病有14种:活动性结核病(包括耐多药肺结核)、肝硬化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肾病综合征、慢性肾功能衰竭、终末期肾病、心脏换瓣膜术后治疗、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治疗、帕金森氏病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I型糖尿病、心脏搭桥术后治疗、急性髓细胞白血病、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。
门诊大病有3种:血友病、恶性肿瘤的放化疗(含基本检查费)、器官移植排异用药。
报销标准
慢性病:每次费用按70%补偿,每月与相应疾病相关的药物范围补偿费用不超过50元,全年累计补偿不超过600元。重症精神病患者,每次费用按90%报销,每月门诊报销180元,年累计报销不超过2160元。
特定病:专病诊疗费用,每月限额补偿500元,补偿比70%,全年累计补偿不超过6000元。
门诊大病:按原居民补偿标准执行。
温馨提示
普通慢性病每年评审一次,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5日。特定病、门诊大病每月审批一次。患有慢性病、特定病或门诊大病等多种疾病者只能享受一个病种的门诊报销。
符合申报标准的慢性病患者,持《慢性病诊疗手册》可以在我院直补啦!
咨询电话:2613401